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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
2021-10-12

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主管部门:

为加强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质量管理,扎实推进新工科建设和工程教育质量整体提升,探索形成中国特色、世界水平的工程教育体系,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作安排,将组织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检查范围

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0〕23号)认定的845个项目。

二、检查方式

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议,并将专家意见向各项目反馈。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1.报送时间

2021年11月1日—15日。

2.报送方式

请各项目认真填写《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进展信息表》及支撑材料(见附件),登录“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”(http://3eprogram.tju.edu.cn),上传材料并提交,对应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并提交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全国新工科教育创新中心:贾盼、吴津蕊、刘坤,022-85356761;

技术支持:任建情 15002204071,陈萌 13012206298。    

 

附件:1.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进展信息表

2.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

      

 

全国新工科教育创新中心

   2021年10月1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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